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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母需備良民證 民眾喊不公 

 記者鄭佳佳/台南報導
 年底保母登記制上路,一群基層保母昨日找上市議員林美燕陳情,質疑要登記還要備良民證不合理,希望市府在審查考評時要公正客觀,不該矯枉過正。社會局表示,登記具備資料都是中央衛福部統一規定,並非市府單獨要求。
 保母登記制今年十二月一日上路,目前具有托育保母證照者,均將受社會處列管輔導,並須由彭婉如基金會、崑山科大、嘉南科大、中華醫專等四單位輔導考評。南市保母工會成員在理事長溫月桂帶領下向市議員林美燕陳情,認為要登記還得提供刑事紀錄證明,也就是俗稱的「良民證」有點不合理。
 林美燕強調,在審查考評作業時,相關單位不能拿著雞毛當令箭,否則會嚴重影響到保母們的工作權。
 由於保母工會成員提出的質疑項目非常多,林美燕希望一一詳細列舉出來,近日內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座談會。
 
2014/11/05 17:04

 

PS:我覺得新聞標題沒下到重點,希望大家提出的質疑項目能被重視^^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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